怀宁县金拱镇:开展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规范整治行动

怀宁县金拱镇扎实开展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规范整治行动,以起底排查农村集体经济合同为切入口,清理整治农村集体经济合同不规范、不合法等问题,有效提升农村集体“三资”运营和管理水平,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实保障。

11月15日,怀宁县金拱镇召开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规范整治行动动员部署会,镇纪委、农业站、财政所和司法所等部门人员和12个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报账员参加会议。

据悉,本次行动清理整治的范围是村集体与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订立的各类经济合同,主要包括村集体资源资产出租、发包、投资、入股等经济合同,重点整治超长期、价格显失公平、未履行民主程序、未以村集体经济组织名义签订、未及时缴纳价款等不合法、不规范合同,采取规范合同主体、规范或补充合同条款、完善订立程序、清收合同价款、终止执行合同、使用规范合同文本等措施整改到位。

该镇成立由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牵头,分管农业农村工作负责人具体抓,镇纪委、农业站、财政所和司法所等部门负责人参与的专项工作组,开展联审联查、抽查检查、督促指导等工作,确保问题合同清理规范、整改到位,实行闭环管理、对账销号,推动各村(社区)真改实改,严防清理整治“表面化”“走过场”。

各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按照要求全面深入进行自查自纠,对尚在执行中的集体经济合同建立台账,逐一登记合同信息、问题表现、整改措施等,将合同台账、合同文本原件或复印件等一并报镇工作组审核监督,镇工作组向村(社区)提出整改要求,督促指导整改工作落实。对合同主体不合法、条款不完善、合同文本不规范等问题,指导村(社区)立行立改,逐项规范。对情况复杂、争议较大的问题,督促村(社区)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限期整改;对不能按期整改到位的,跟进监督整改,一盯到底出结果。对问题合同背后存在的责任、作风和腐败等问题,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置。

下一步,该镇将制定集体经济合同管理制度,健全常态长效监督机制,对新签订的集体经济合同,实行民主决策、镇审核备案。推行集体经济合同信息化、动态化监管,从2025年起,新签订的集体经济合同一律使用县农业农村部门印发的标准合同文本,全部录入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平台实行信息化监管。

(张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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