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上午,工友雷某某来到合肥市长丰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人社局窗口反映诉求,据雷某某所述,其在项目工地工作时,不慎被钢筋砸伤,事发后,雷某某多次与公司协商赔偿事宜未果,遂向人社部门寻求帮助。
长丰县人社局工作人员在详细了解事情经过后,秉持“调解优先、快速化解”的工作原则,充分发挥矛盾纠纷调处机制的作用,立即联系项目负责人了解情况,并将双方约至调解室进行调解,经过努力,当事双方签订调解协议,当场支付赔偿金额,纠纷得到圆满快速化解。
以“调”为先,将“调解”贯穿于劳动争议案件处理全过程,这既是长丰县人社局坚持“柔性执法”理念的有效手段,也是基层致力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生动实践。未来,长丰县将继续发挥调解机制作用,“刚”“柔”并济,持续提升劳动纠纷化解处理效能。(付婷婷 曹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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