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学习永不落幕,广大党员干部应“纪”往开来,在“研纪、守纪、行纪”的实践中,争做忠诚、廉洁、实干的为民典范。
“纪”往深思熟虑,于精研细磨、矢志不渝中铸就“忠诚于党”的“定海神针”,争做新时代的“领航员”。《论语》有云:“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后称《条例》)不仅是党的纪律规范,更是党员干部的“精神灯塔”。唯有通过持续学习,方能深刻领会《条例》中的精神实质和具体要求,从思想源头上强化党性修养,铸就忠诚之魂。党员干部应成为“勤学不辍者”,将《条例》视为营养丰富的“精神食粮”,坚持深入研读、全面把握、联系实际,在反复咀嚼中让纪律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营造“勤学善思,精研纪法”的学习氛围,充分利用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平台,通过对照《条例》、党章党规,不断自我审视、自我革新,使党纪学习成为强化纪律观念、提纯党性修养的“思想熔炉”,筑起一道坚不可摧的“防腐长城”。
“纪”往反躬内省,在刀刃向内、刮骨疗毒中紧系“廉洁从政”的“安全绳索”,争做作风优良的“传承者”。要通过警示教育,以案促改、以案促建,让党员干部常怀敬畏之心、掌握纪律戒尺。党员干部需牢固树立纪律法律意识,以反面典型为镜鉴,用违纪违法案例警醒自我,通过研读违纪干部悔过书、观看警示教育片,深挖“反面案例”警示价值,将自身、职责、工作融入案例反思之中,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以“内心安宁”确保“行为端正”。党员干部要勇于自我革命,善于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强大武器,对照《条例》、党章党规及人民期待,深入剖析自身不足,敢于揭短亮丑、红脸出汗,通过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做到公私分明、清正廉洁。
“纪”往知行合一,在学以致用、担当作为中激活“实干兴邦”的“强劲引擎”,争做为民造福的“排头兵”。党的理论是人民的理论,其生命力在于实践、在于服务人民。检验党纪学习教育成果的最终标准,在于能否将学习成效转化为解决实际问题、促进社会发展、增进民生福祉的实际行动。党员干部应将党纪学习教育的丰富成果转化为“以人民为中心”的行动指南,始终将人民利益放在首位,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迅速响应、坚决整改,以实际行动诠释“人民至上”的诺言。要坚决与任何违法乱纪、贪污腐败行为划清界限,在决策执行中严格遵守党的“六项纪律”,以忠诚、纯洁、担当的姿态,投身到经济建设、项目推进、乡村振兴、社会治理等一线工作中,勇于担当、甘于奉献,将人民群众心心念念的“民生期盼”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幸福清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怀宁县三桥镇人民政府 王琪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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