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小市派出所:警民同心 守护游隼回归蓝天

近日,怀宁县小市镇受泉村某群众在田间发现一只疑似受伤的“大型鸟儿”,该鸟在田间徘徊许久,迟迟未离去。热心群众担心其安危,便将其送至怀宁县公安局小市派出所寻求帮助。

接到群众求助后,小市派出所民警高度重视,立即对该鸟进行初步检查。凭借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民警认出这只“大型鸟儿”竟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游隼!游隼作为一种中型猛禽,以其卓越的飞行能力和捕猎技巧著称,在维护生态平衡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确保游隼得到专业救治,小市派出所民警第一时间联系了林业部门。林业部门工作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对游隼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经检查,游隼并无明显外伤,但可能因体力不支导致无法正常飞行。根据林业部门工作人员的指导,民警对游隼进行了科学喂养,并为其补充了充足的水分和食物。

在确认游隼身体状况恢复良好,具备放生条件后,小市派出所民警与林业部门工作人员一同将其带至适合其生存的野外环境,将其放归大自然。看着游隼展翅高飞,重新回归蓝天,在场所有人都感到由衷的欣慰和自豪。

此次成功救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游隼,离不开热心群众的及时发现和主动救助,也离不开小市派出所民警和林业部门工作人员的快速反应和专业处置。这充分体现了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不断增强,也展现了民警守护生态环境的责任与担当。

近年来,小市派出所始终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积极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活动,不断提高辖区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同时也加强与林业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野生动物救助机制,为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安全贡献力量。

保护野生动物,人人有责。怀宁县公安局小市派出所呼吁广大居民朋友积极行动起来,从自身做起,自觉抵制捕杀、贩卖、食用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共同营造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美好家园!

( 周永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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