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怀宁县金拱镇辖区一位妇女在其家人的陪同下到司法所咨询,反映其丈夫起诉离婚,县法院已经判决离婚,但对婚内财产分配不公,现寻求法律帮助。
金拱司法所干警热情地接待了来访群众,并在详细了解案情后,耐心细致地向其解答,告知其在一审判决送达十五日内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并提交上诉状。同时从妇女权益保障、婚姻家庭等方面向来访群众答疑解惑,引导树立健康文明的婚姻家庭观念。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婚姻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单位,家庭幸福美满是每个人所追求的美好愿景。下一步,金拱司法所将继续发挥自身优势,聚焦妇女儿童和家庭成员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切实将妇女维权工作做在平常、抓在经常、落到基层,让妇女儿童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汪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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