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期)门诊透析治疗医保支付管理工作,有效发挥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协同效应,切实减轻患者负担,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率,肥西县医保局积极落实门诊血液透析新政策。
实行均次定额,缓解患者负担。门诊透析是继日间病床、精神病后又一个按病种定额付费方式的病种。门诊透析作为独立病种进行管理,取消病种年度支付限额,其支付限额不再与其他慢特病病种相关联。透析患者同时患有其他慢特病的,慢特病支付额度将重新计算,不再以透析病种为基数进行递增。住院期间发生的血液透析费用纳入住院总费用报销。通过该政策的实施,有效缓解患者的负担。
规范诊疗行为,优化结算方式。门诊透析治疗使用专门的医保结算类型,根据透析类型设置四种结算方式,由定点医疗机构按治疗方式上传门诊透析治疗的全部费用,不得分解上传。同时要求,合理使用药品耗材,规范诊疗行为,不得缩减必要的检查、药品、诊疗项目,降低诊疗服务水平,不得转嫁医保支付范围内的费用,增加患者个人负担。各定点医疗机构要优化结算流程,积极推广床边结算、线上支付等多元化、便捷化的结算模式,方便参保患者就近、快速地完成医疗费用结算,提升医疗服务满意度。
加强监督检查,做好政策宣传。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门诊透析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医疗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由医保基金监管机构依法依规处理。定点医疗机构因诊疗不规范或收费不合理导致患者投诉的,经办机构查实后核减相应医保支付定额,造成不良影响的,暂停医保结算直至取消医保定点资格。同时,医保部门与定点医疗机构加大门诊透析支付政策宣传力度,准确解读政策内容,正向引导群众预期,确保提高参保患者医保政策知晓率,共同营造和谐良好的就医环境 。(孔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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