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怀宁县公安局黄墩派出所对辖区村民刘某拒不执行《怀宁县人民政府森林禁火令》立案查处,依法对刘某造成的失火经济损失给予治安处罚。
春季天干物燥,又是清明祭祖高峰期,黄墩镇政府充分发挥驻村干部、巡山护林员作用,全面实施“封、管、查、守、禁”等硬措施,对上山祭祀、上香人员和车辆进行严格检查,发现火种立即扣缴,对重点防火区域进行隐患排查,确保山有人看、林有人护、火有人管、责有人担。派出所坚持“动态查、静态守”的工作原则,对森林火灾案件快速查处,达到查处一案、处罚一人、警示一片、震慑一方的效果。
充分发挥广播、标语、宣传条幅和森林防火宣传车的作用,组织镇村干部、民辅警、江淮义警、治安积极分子深入学校、企业、商铺和进村入户,通过发放宣传单、面对面、警民议事厅、微信群、朋友圈等形式普及宣传防火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讲述身边野外违规用火引发火灾的典型案例,签订不违规用火承诺书,增强群众森林防火的自觉性与责任心,构建上下互动、群防群治的防火体系,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布防的防火格局,筑牢森林防火安全屏障。
吴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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