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 » 资讯中心 » 政务 »

怀宁县石镜乡:以和为贵,提升质效

近日,怀宁县公安局石镜派出所在开展伤害类案件专项整治工作中,依托县检察院的业务指导,联合石镜乡综治办、司法所,用情用法用理,对一起因施工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件成功实现刑事和解,有力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和案件办理质效的良性循环。

2023年5月25日,毗邻而居的当事人查某元和查某齐,在本村一处基础建设工地上,因项目施工设备调配问题发生纠葛,在争吵过程中,查某齐乘查某元不备,将其从高处拉拽跌落后摔伤,经司法鉴定,查某元人体损害程度构成轻伤;公安机关依法对该案立案侦查并移送起诉。但是,双方当事人一直就损害赔偿问题形成不了一致意见,矛盾隔阂也一直未有效化解。

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根据检察机关的建议,石镜派出所决定通过警民联调的方式化解双方矛盾,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为此,民警和联调员在全面掌握案情的同时,耐心听取双方当事人诉求,分析当事人的争议焦点,在充分掌握双方当事人心理预期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制定调解方案。

因双方当事人都想通过和解的方式解决民事赔偿问题,且对相关事实并无异议,双方意见分歧焦点主要体现在赔偿金数额上。为此,工作人员组织双方当事人及亲属反复进行沟通调解,从法律法规、利弊得失、解决纠纷的成本大小等各方面给予解释说明,在开展大量的规劝和说服教育工作后,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共识。

2024年3月13日,双方自愿签订和解协议,由查某齐赔偿了被害人查某元合理数额的损害赔偿金,查某元对查某齐的过错予以谅解并出具谅解意见书,双方当事人在民警和联调员的见证下,终于握手言和,化干戈为玉帛。

(韩俊)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