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新修订并公布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怀宁石牌镇市场监管所以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生鲜肉菜店等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主体为重点对象,全面排查食用农产品销售使用“生鲜灯”问题,督促市场开办者、销售者等自查,指导农贸市场摒弃各类“生鲜灯”“美颜灯”,还原肉类、蔬菜、水果等生鲜食用农产品“本色”。
此次检查中,该所出动执法人员6人次,发放《关于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生鲜灯的提醒告知书》等宣传单86份,对使用“生鲜灯”等可能影响消费者对肉类、果蔬类、海鲜类等食用农产品感官性状判断的照明设施一律要求停用并更换灯具设施。
下一步,石牌镇市场监管所将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在12月1日施行之后的监管,对食用农产品经营者仍使用不符合规定的照明灯具的,将严格处理。
汪传龙 陈桂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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