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下午,由安庆市大观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孙某某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在大观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本次庭审联合区法院、区司法局组织辖区内20余名社区矫正对象参与旁听。
本次庭审,是孙某某第二次坐在大观区人民法院的被告席上,孙某某曾因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于2022年12月被大观区人民法院判处管制一年二个月。但在管制期间,孙某某因法律意识淡薄、心存侥幸,于2023年2月再次携带禁用渔具在禁捕水域实施非法捕捞行为。在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环节结束后,孙某某在被告人最后陈述时说:“我自愿认罪认罚,现在真的非常后悔,我不该抱有侥幸心理,以后坚决不会再做违法的事情了。”随后,法院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本次组织社区矫正对象旁听庭审,以案释法为社区矫正对象再次敲响警钟,以身边人身边事教育警示社区矫正对象提高法律意识,服从监管、遵守规定、真诚悔罪,起到了“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有效预防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
储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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