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寿县众兴镇充分利用当地自然资源优势、因地制宜,紧抓政策机遇,大力发展光伏产业,建成204座光伏电站。此外,众兴镇加强村级光伏电站收益分配使用管理,遵照“联村建设、资产到村、统一运维、县镇监管、收益共享、规范分配”原则,建立利益联结和带贫减贫长效机制,让光伏发电造福更多群众。
众兴镇自2015年以来,累计建设光伏电站204座,其中村级光伏电站10座,每年收益近80万元;户用光伏电站194座,户均年收益近3600元。村级光伏电站不仅能够稳定增加村集体经济,更重要的是开发公益性岗位,提升基层环境治理、网格服务能力,增加脱贫群众收入,降低返贫致贫风险。
众兴镇村级公益岗位开发设置遵循因事设岗、以岗定人和因岗定责的原则,坚持“一岗一人”,通过村级公告公示栏、广播以及到户宣传的方式,鼓励有就业意愿的、有劳动能力、身体健康的脱贫人口参加工作。岗位补贴人均每月400余元,帮助脱贫人口年均增收最少4800余元,不仅有效保障村民与村集体持续、长效、稳定增收,也为当地乡村振兴、民生改善提供了必要的基础保障。截至目前,开发公益性岗位531个,其中包含环卫保洁员、道路管护员、光伏电站管护员、秸秆禁烧和森林防护员等。
光伏增收作为资产收益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方式,既有利于扩大光伏发电市场,又有利于促进脱贫人口增收稳收。众兴镇将光伏帮扶作为巩固脱贫攻坚的重大产业项目和增加群众收入的重大民生工程,狠抓运维质量、完善收益分配机制等多种方式做好光伏帮扶工作,保障发电收益,让太阳光芒惠及更多群众。
龙宏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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