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青少年的民法典教育,增强青少年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意识,引导学生树立法治观念、法治思维。5月22日下午,怀宁县人民法院三桥法庭姜精寿庭长、法官助理李少芬走进怀宁县黄墩镇中心学校,为高年级200多名学生带来一场精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讲进校园活动。
在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向师生们发放了《民法典亮点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亮点解读》、《刑法修正案(十一)有哪些亮点》等宣传资料。
宣讲中,李少芬紧扣“民法典进校园”这一主题,从“民法典概述”、“编纂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及特征”、“民法典亮点速览”三个方面进行阐述。首先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读什么是《民法典》?使学生明白:“典”即全面的、基本的民事法律规范和制度;“民”即充分反映人民群众的意愿和需求,保障人民权益;知晓《民法典》是规定“享有哪些民事权益,承担哪些民事义务,权利如何保护、义务如何履行”的法律。接着,重点结合《民法典》与小学生学习、生活紧密相关法律知识,以生动有趣的语言,结合《民法典》相关条文,以“胎儿利益的特殊保护”、“民法典如何保护小学生”、“未成年的你,民法典还有‘区别对待’”、“理性消费不借贷,不负青春不负‘债’”为重点进行讲授。通过大量具体案例的介绍,以案说法,向学生们由浅入深地介绍法律基础知识。
此次“民法典进校园”活动,增强了同学们的法治意识,拉近了同学们与法律的距离,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江锡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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