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 » 资讯中心 » 政务 »

凤阳县出台驻凤市人大代表向县人大常委会述职办法

为进一步密切驻凤市人大代表与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的联系,促进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作用。近日,凤阳县人大常委会出台《驻凤市人大代表向县人大常委会述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共8条,对组织领导、述职对象、述职内容、方法步骤、评议程序、结果运用等方面做了明确规定。办法规定,县人大常委会有计划地安排驻凤市人大代表进行述职。述职采取书面述职和口头述职两种形式,原则上驻凤市人大代表在本届任期内至少口头述职一次。

代表述职内容主要包括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参加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学习培训,参加“聚民意、惠民生”行动,提出议案建议,积极维护社会稳定、带头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等情况,以及履职中存在的不足和改进措施。办法要求,述职代表撰写述职报告时,要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地报告履职情况,对于履职中存在的问题要提出具体的改进措施,虚心听取选举单位和群众的意见。

办法还对代表述职评议的主要程序和结果运用等方面作出了相应规定。代表述职评议根据代表的述职、履职记录和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对述职代表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代表整改情况一并报市人大人事代表选举工作机构备案,对履行代表职责好、述职评议结果为“满意”等次的人大代表,作为推荐连任的重要依据。

(张冶)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