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天长市釜山九年制法制副校长、汊涧派出所民警陈永夏一行二人来到该校,开展了《增强学生法制意识营造校园安全环境》宣传教育活动,旨在让学生从小根植法律信仰,增强学生认真学法、守法意识,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汊涧镇公安派出所民警代表、该校负责人张桂林、副校长何树荣、各中队辅导员、全体班主任及所有学生参加活动。
宣传教育中,陈永夏从“为什么要文明守法、关于法律责任年龄常识、青少年三大法律责任、对法律行为的自我防范”等六个方面,结合生活中的实际案例,深入剖析,以案说法、以例释法,分析了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动机与原因,讲解了校园欺凌的危害、如何预防校园欺凌及应对措施,告诫提醒了同学们哪些行为会触犯法律,介绍了如何加强违法犯罪的自我防范和自我保护的方法,要求同学们在做到遵纪守法的同时更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效引导了同学们增强安全防范意识的重要性。
张桂林总结发言时强调:所有同学,在平时的学习和生活中,要认真学习法律法规,要做到知法、守法、用法,要养成“积极学法、文明守法、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行为习惯,一旦遇到困难和危险要在第一时间采取正确的途径和方法自救,要及时向学校、家长或公安机关报告,要做守纪律、懂规矩的好学生。
严肃认真的授课、生动具体的案例引起了同学们的强烈共鸣。大家纷纷表示深受启示和教育,今后一定要学法知法守法,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争做新时代遵纪守法文明的好少年。
胡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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