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的劳动观念、社会公德意识和社会责任感,1月5日,怀宁县黄墩镇司法所组织辖区内10余名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公益劳动。
此次公益劳动的主要内容是对矫正对象所在村内活动中心、广场和环村道路进行环境卫生清理。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安排下,社区矫正对象分工有序、协作有力,清理道路的落叶与碎砂石、草丛中隐藏的“白色垃圾”。在劳动过程中,司法所工作人员通过与社区矫正对象交流,了解他们最近的思想动态、工作情况和生活情况,并告诫社区矫正对象务必严格遵守各项管理规章制度,鼓励他们要树立自信心,一步一个脚印,靠自己的努力去创造幸福的生活。
通过此次公益劳动,让社区矫正对象在劳动过程中感受到社区服刑的强制性与警示性,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让社区矫正对象懂得感恩,学会奉献,激发他们的爱心和社会责任感。 方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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