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新讯 10月14日,歙县法院发布信息称, 近日,该院采用七人合议庭审结首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2023年1月至11月期间,被告人林某辉、林某泓等七人,为牟取利益,与上线人员联系获取含有姓名、电话、收货地址等人员信息名单及“话术”本,并将从上线获取的信息提供给下线,由下线人员冒充天猫、淘宝等电商客服人员拨打名单上的电话,以赠送礼品方式核实、套取对方真实姓名、电话等信息,并将核实的信息转至上线。经查,各被告人从上线共获取10余万条公民信息名单数据,非法获利96000元。
另,七名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致使众多公民个人信息被泄露、使用,其行为已侵害了众多公民合法权益,危害众多不特定公民个人信息安全,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应当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具体应承担的损害赔偿数额以七被告人出售、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非法获利确定,并承担连带责任。
被告人林某辉、林某泓等七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伙同他人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系共同犯罪,均应受刑罚处罚。根据各被告人具体的犯罪事实、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歙县法院依法判决七名被告人拘役四个月至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六个月到三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追缴各被告人全部违法所得96000元;各被告人共同赔偿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权益的损害费用共计96000元,并承担连带责任。
大皖新闻记者 吴永泉 通讯员 方芳
编辑 许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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