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简介
2014年,陈某某注册登记成立一家老年事业有限公司,并任法定代表人。随后,成立下属分公司,用以经营养老服务业务。陈某某及其公司在未取得吸收公众存款资质的情况下,以预定老年公寓打折入住及许诺利息回报为诱惑开展营销活动,对社会上不特定的老年人公开进行夸大、虚假宣传,借用签订老年公寓会员预定居住合同以及会员卡权益表的形式,约定借款期限、利率、利息支付方式以吸收资金,会员卡分为贵宾卡、铂金卡、至尊卡、钻石卡等不同等级,办卡周期为1至3年,相对应的预定资金从1万元到16万元不等,年利率从9%至12%不等。陈某某等人通过上述方式吸收资金后,主要用于营销部提成金发放,并以借新还旧的方式退还养老预定金本金和支付利息,部分用于老年公寓工程建设和其他资产投资。其所投资的产业和项目均没有产生盈利或处于亏损状态。经法院查明,公司经营期间,共向社会上3300余人非法吸收资金37860.02万元,非法集资致使2500余人尚未收回本金,本金余额为23435.8162万元。
二、案例分析
警惕“高额回报”陷阱。以“交纳本金越多入住折扣越高”“高额返息到期退还本金”“返还定金并享受折扣入住甚至免费入住”等为幌子,收取预付费的行为实际是吸收公众资金的金融活动。养老机构承诺的高额利息主要来源于老年人交纳的本金,要持续维系,势必挪东补西,一旦资金链断裂,不仅高额利息无法兑付,连本金也难以追回,其承诺的养老服务更是难以兑现。养老机构的本质是提供养老服务,对带有投资返利性质的承诺,老年人应谨记高回报伴随高风险,谨慎投资、警惕非法集资。
三、防范非法金融的具体措施
随着老龄化加剧,养老服务产业也迎来快速发展阶段。一些机构打着养老的旗号,专门针对客户对老有所依的需求,进行特殊设计,使得包装后的非法金融活动非常具有诱惑性,很多中老年人因此上当受骗。
防范重点:
1.非法的“养老服务”。有些机构打着投资、加盟、入股养生养老基地、老年公寓等项目的名义,通过返本销售、售后返租、约定回购、承诺高额回报、“有限合伙”“私募基金”等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2.诱骗的“养生健康”。一些机构打着养生、健康旗号,以赠送保健品、购买返利、举办养生讲座等方式欺骗、诱导老年人投入资金;
3.虚假的“以房养老”。个别机构以“以房养老”、每月坐享高息收益等名义进行虚假宣传,诱骗老年人通过房产抵押借款理财,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金融消费者应保持理性投资心态,提高信息甄别能力,不轻信高息诱惑,不盲目跟风投资。在参与金融活动前,务必核实相关机构是否具备合法经营资质,如查看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对金融产品进行充分了解和风险评估,关注其收益与风险是否匹配,避免盲目投资。不随意透露个人敏感信息,如身份证号、银行卡号、密码、验证码等,不随意点击不明链接,以防被不法分子利用。一旦发现非法金融活动线索或自身权益受到侵害,应立即向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公安机关等部门举报。
平安养老险安徽分公司提示您:防范非法金融活动是每个金融消费者的责任和义务。让我们共同提高警惕,增强自我保护能力,远离非法金融活动的诱惑和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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