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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皖新闻讯 3次察出未对建筑土方、建筑垃圾采取有效覆盖措施,合肥市瑶海区生态环境分局对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做出罚款2万元处罚。
11月7日公示的合瑶环罚字﹝2022﹞36号显示,8月3日合肥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瑶海YH202201地块项目进行现场监察,发现该项目场地内未施工区域约400平方米的建筑土方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
8月9日,合肥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进行现场监察,发现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改正上述环境违法行为,项目场地内未施工区域仍有约1000平方米建筑土方、建筑垃圾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
8月22日,合肥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再次进行现场监察,发现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仍未改正上述环境违法行为,项目场地内未施工区域仍有约400平方米建筑土方、建筑垃圾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
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违法行为,违反了《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九十条第三款规定,合肥市瑶海区生态环境分局责令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并罚款2万元。
瑶海区YH202201号地块位于长江东路以北、泗州路以西,面积94.76亩。今年3月,越秀地产以超11亿元竞得该地块,开发越秀星汇君澜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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